小饭馆让司机拉客被认定贿赂罚100万的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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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份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厦门市思明区一家名为帅帅鲜的餐饮店因通过向出租车司机支付回扣的方式揽客,被认定涉嫌商业贿赂,并收到了高达100万元的“罚单”。

二、事件详情

1. 处罚原因

  • 商业贿赂:该餐饮店为了招揽更多的客人,与周边出租车司机达成约定,如果司机将乘客拉到该店吃饭,就支付司机5-20元的奖励。这种行为被认定为通过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其他违法行为:除了商业贿赂外,该餐饮店还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依法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等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 处罚结果

  • 罚款: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参照一般情节的裁量幅度,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餐饮店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警告:对于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按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3. 救济途径

  • 该告知书载明,餐饮店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 餐饮店如对此有异议,可根据告知书上注明的对应的救济途径,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三、后续进展

  • 餐饮店店主师先生表示,对于上述“罚单”会进行申诉,并已申请听证。但听证时间因故延迟,具体原因尚不明确。
  • 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处罚告知书处于下达阶段,还不是决定书。商家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四、社会反响

  • 此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部分网友认为处罚过重,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也有网友认为,商业贿赂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应予以严厉打击。
  • 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小过重罚”不时引发舆论关注,司法层面对此也曾有过专门回应和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加强涉企“小案重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综上所述,小饭馆让司机拉客被认定贿赂罚100万的事件反映了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性和市场监管的严格性。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